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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一○”:湘潭民心窗口

1998-04-18 来源:光明日报 王庆 我有话说

远亲不如近邻,近邻不如110。湘潭市公安局开设的110报警台,现成为市政府向群众服务承诺的一个“民心窗口”。

自去年10月成立110以来,共收到包括刑事、治安、事故、求助、解难等各类报警32963起。去年12月25日,一位老人向110报警说,由于煤气使用不当,家里灶前煤气胶管引燃。110立即通知煤气公司,并指挥煤气公司抢修队做现场处理。下午5点多,一群众报告110说,市二医院三叉路口一下水道盖被汽车压坏,如不及时修理,一到晚上,情况将不可设想。110马上通知市政设施维修处前去修理。在湘潭,110是名副其实的“维护稳定的先锋队,打击犯罪的突击队,调处纠纷的工作队,为民解难的服务队。”

湘潭市开设的这个“民心窗口”何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?它与一般的110报警台有什么区别呢?

据了解,湘潭市公安局开设的“110”报警台有两个特别之处:一是110不是一般的报警台,110所涉及的事务,也不仅仅是公安局一家的“局内事”,这个110是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联的政府各单位的服务承诺联合体。过去110报警台收到刑事案比较好处理,而收到群众的其他报警则比较难处理,公安局没有“权力”处理类似市政、电力等方面的事务,而群众喜欢拨打110,但如果群众报了警而没有回音,当然就会有情绪。为了化解群众可能出现的情绪,根据湘潭市的实际情况,市委、市政府经过调查研究,决定将110服务范围扩大,把凡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有步骤地纳入“政府大110服务承诺”范围。首批纳入的有市电力局、市自来水公司、市煤气公司、市政设施维修等18家单位,一有群众反映情况,由市公安局110台通知有关单位,并统一调配,统一指挥,及时处理群众报警。市政府明文规定:各单位对群众的报警求助,无论涉及哪个部门,都要自觉接受市公安局“110”的调度,并妥善予以处理。

湘潭“政府大110”的另一个特点是:承诺、服务、监督“三位一体”。去年10月9日,参加“政府大110”联合体的18家单位负责人公开向社会承诺,一旦群众向110报警台报警,涉及到本单位,本单位很快派专人及时解决。并将承诺内容包括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。为了方便群众和便于各方面的监督,市政府将服务承诺单位和内容在报纸上公布,并将各单位的电话长期公布。群众拨打110,110通知承诺单位,而承诺单位如不及时解决问题,群众可向24小时开放的市政府值班室、督察室、法制室和监察局这四个监督电话投诉。对还没有进入“政府大110”的单位,群众“报警”涉及到这些单位,110有权督促解决。市政府还成立了“政府大110”联动工作领导小组,由分管政法的副市长任组长,负责这一民心窗口的服务情况和综合反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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